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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1-10  浏览次数:19570
 

1月9日下午,为了让全体教师全面了解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教务处组织两场政策解读,与教师共同探讨招生宣传方式。

在宣贯会上,教务处从五个方面解析了往年高职招考和2020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的区别。首先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对象不一样。往年高职单招(面向中职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教育厅1月份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教育厅统一公布、划线。2020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中毕业生1月份考试,考试内容为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2019年6月已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学业水平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扩招往届或同等学力人员,使用其录取年份1月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科目合格性测试。退役军人单独组织考试,时间待定。其次参照标准、录取标准不一样。往年高职单招可以参照近几年录取分数线。今年没有参考依据,不好参考。往年高职单招按教育厅考试切分数线、上切线分就可以报考高职学校。今年分类考试是两依据一参考。依据学业水平测试分数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一参考是高中、中专校综合素质评价。

   面对新的高职分类招生改革,学院招生形势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全体教师需同心协力,劲往一处使,主动担当作为,打好招生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