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阿赢等六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作者:福建电力学院  发布日期:2024-09-18  浏览次数:2849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1号)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闽电学院教务规〔2023〕5号)第五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学业成绩未达到学院要求或者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开学后逾期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李阿赢等十九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

    因无法与其中6位自动退学学生取得联系、《退学告知书》无法送达,现将其退学决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根据《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办法》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年级

系部

班级

学号

姓名

1

2019

供用电工程系

19(三)电自3班

201933063353

欧炫

2

2019

供用电工程系

19(三)电自3班

201933063301

王明亮

3

2019

供用电工程系

19(三)电自3班

201933063324

李阿赢

4

2019

供用电工程系

19(三)电自3班

201933063325

陈雪松

5

2019

供用电工程系

19(三)电自3班

201933063352

卢琦翔

6

2019

供用电工程系

19(三)电自3班

201933063322

陈荷盛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8日